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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-2020学年台湾学生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3-11 作者: 浏览次数:

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[2021]6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我校2019-2020学年台湾学生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:

1.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(二年级及以上年级)、以及通过港澳台侨学生联考被我校录取的华侨本科生(二年级及以上年级),不包括延期毕业、停学或休学后复学未满一年者;

2.热爱祖国,拥护“一国两制”方针和基本法;认同一个中国,拥护祖国统一;

3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4.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。

二、奖项及金额:

1.本科生特等奖8000元,一等奖6000元,二等奖5000元,三等奖4000元。

三、评审流程:

1.学生本人申请

各院系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,由学生本人自愿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:

2020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见附件1,后简称《申请表》)

⑵《2020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书》(后简称《申请书》),要求包含申请人在政治表现、学习成绩、学生工作、学生活动、公益活动、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并本人手写签名。

加盖院系教务科公章的2019-2020学年成绩单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申请学生加权成绩在专业中排名位次。

在学生工作、学生活动、公益活动、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。

2.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

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院系提交的学生材料进行评审,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和学生申请材料综合考量,确定各层次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。

3.拟获奖学生公示,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审核。

四、上交材料截止时间和地点:

1.2021年3月15日下午1700

2.材料提交方式:将《申请表》(纸质版)、《申请书》(纸质版)、成绩单(纸质版加盖院系教务科公章)、相关方面纸质证明材料、统一交至南四楼124学工组办公室郑泽坤老师处。

4118云顶集团学工组

2021年3月11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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